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已到结题期限,另有部分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即将毕业需结题。为总结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有序发展,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到期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创项目验收专家组,负责本学院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对项目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收获和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建议与感想、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总结。
三、结题验收程序及日期安排
1.4月15日至4月30日学生向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结题申请,上交验收报告、项目总结、论文及其他成果实物等;
2.5月1日至5月10日二级学院对以上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题相关材料汇总后上交教务处教学科;
3.5月15日至5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以上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四、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组织大创项目检查验收后,报送如下材料:
1.《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附件2),电子版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2.《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电子版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结报告”;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如实物、图片、营业执照、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命名为“项目名称+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交教学科203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75593826@qq.com。
五、其他
1.对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及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得延期。延迟项目的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资格。
2.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经延期仍未完成的项目,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取消指导教师连续三年的指导资格;学校将削减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名额。
3.凡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结题者,暂缓发放毕业证。
附件1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1年度验收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