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栏>>正文

关于扩建广州体育学院采购项目评标(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活动管理,规范学校评标行为,加强内控防范,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广州体育学院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暂行办法》(广体[2018]12号)的精神,我校除自主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专家可从学校评标(审)专家库中抽取外,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或省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按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学校参加项目评标(审)的专家(即业主方代表),也需由我校评标(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项目专业性要求较高,专家库中无与项目专业匹配的专家,其专家的派遣由学校另行审批)。

我校自2018年4月组建学校采购项目评标(审)专家库以后,专家库成员有25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广州体育学院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扩组建学校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实事求是,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原则性强、有组织纪律观念;

(四)身体健康,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胜任采购评审工作,自觉服从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

(五)对达不到第(一)项所规定条件,但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有较好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本条其他项所规定条件的本校教职工,经所在部门推荐,在审查合格后可进入专家库。

二、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二)可按标准获得评审劳务费;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后,对评标专家的身份和评标项目保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解答在评标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质疑及投诉;

(四)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五)接受监察处、审计处等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标专家库按照以下类别建库管理

(一)工程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基建修缮工程的采购标评审工作。基建修缮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造、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零星维修、勘探、设计、监理及相关项目等;

(二)货物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各种货物的采购标评审工作。货物包括仪器、设备、家具用具、医疗器械、药品、教学及行政办公软件等;

(三)服务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货物类和工程类以外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

五、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与部门推荐两种方式。采取部门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六、对评审专家的评审

(一)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广州体育学院评标专家申请表》及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监察处审查核实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提出入库专家建议名单。

(三)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广州体育学院招标评审专家登记表”及“广州体育学院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报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杜乐乐老师    电话:38025567)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7日


2、广州体育学院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doc

1、广州体育学院评标(审)专家登记表.docx

2019年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