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物资采购工作,更好更快办理采购业务,加快年度预算执行,请已下达年度经费和“创新强校”等经费中涉及有物资采购且未报送采购计划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物资采购计划(电子版及纸质立项材料)报送设备科。同时,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物资采购的申购、审批手续。 逾期不按规定报送采购计划及申购手续,项目经费将无法在本年度内完成支付,项目资金将会被财政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收回,从而严重影响学校年度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在填报采购计划时,不得列有与技术参数无关的限制性内容。
特此通知。
报送格式:见附表
联系人及电话:陶海遂 5567(内线),13798005456
资产管理处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