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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访学进修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化视野,学习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及科研机构先进的科研和教学经验,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更好地实施创新强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计划遴选2-4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 2-4名;

2、选派范围: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成果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3、访学期限和资助额度

(1)访学进修期限:十个月;

(2)资助额度:国外(欧美地区)8.3万/人;国外(东南亚)及港澳台地区5万元/人。

二、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扎实的科研基础。申请国(境)外进修的教师须主持过厅局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论文;

3在我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本次申请国(境)外进修的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原则上不考虑近三年曾获选派出国(境)的进修的人员;

6、申请国(境)外进修人员须取得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7、申请出国(境)人员必须具备出国(境)进修相应的外语条件(或所赴国家要求的外语水平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

8、与进修单位有教学或科研项目合作者,可优先资助。

三、选派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州体育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申请表”向所在教研室和学院提出报名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

教师所在教研室和学院根据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具体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3、学校择优选派

人事处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与遴选,遴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最后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派出及管理

1、被选派访学进修人员须签订《广州体育学院出国(境)进修人员协议书》等相关手续。

2、被选派访学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被选派访学进修人员原则上不能延长进修期限。

4、被选派访学进修人员管理按《广州体育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5、被选派访学进修人员由本人办理出国(境)的相关手续,并按外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6、受资助教师须在从出国(境)之日起两年时间内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一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如未满足条件的,须退回总资助金额30%的金额。

五、材料提交

1、《广州体育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可从通知的附件中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tyrscszk@163.com)。

2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六、报名时间

二级学院接受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

二级学院评审推荐时间:5月31日至6月1日。

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间:6月2日。

报送地点:行政综合楼8楼师资科,联系电话:38024451。

七、有关说明

为了提高我校选派教师出国(境)进修培训的针对性和计划性,请各二级学院及教研室根据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认真组织评审与推荐,提出拟选派出国(境)进修教师名单。

附件:广州体育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