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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广东省教育厅粤教人函[2017]89号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在我院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本次推选范围是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基本条件及推选要求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材料于4月24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