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体教〔2017〕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十三五”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广州体育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广州体育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遴选办法(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项目
根据教育部、省有关质量工程建设内容,结合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度我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试点学院等。
二、申报推荐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将各项目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gtjxk04@163.com,逾期不候。
2.专家评审推荐。2017年3月20日完成专家评审推荐,各项目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
3.学院审定、公示、上报。
4.项目补录。经教育厅发文公布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另行通知),项目信息补录至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
三、其他事项
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级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本年度各系推荐的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纳入学院2017年建设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项目负责人非高级职称的;
5.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6.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请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前期立项项目的建设力度,及时合理使用好专款经费,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学院将严格对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将检查、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申报、建设资金划拨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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