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确属优秀的,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采纳的成果。
二、评选内容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3),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报送成果材料要求:(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请于4月20日前将成果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以“姓名+成果名称+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gtjxk04@163.com。
联系人:邓老师,13602888501;陈老师,15975533891。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