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粤教人办函[2016]94号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广东省“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推荐活动。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须获得过地级以上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或同级荣誉。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须获得过地级以上市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或同级荣誉。详细条件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个人或集体请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于本周四(12月1日)前交人事处。
附件.rar
人事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