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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报送大宗采购意向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精神,从202111日起,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为做好我校政府采购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物资设备及时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度采购计划,提前研究确定年度初步采购需求,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物资设备采购数据库,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大宗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除实施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等大宗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三、采购意向公开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202011月起,每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本采购期采购意向上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由招投标管理中心按采购意向公开范围汇总上报公开。

五、凡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大宗采购意向者,采购时间至少延长30-60天,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 1、需公开采购意向(大宗采购)涉及的具体项目及金额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docx


广州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