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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7号)安排,现启动我校省一流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及类别

按照省一流课程建设计划,参照教育部一流课程认定类别,2020-2022年分年度遴选认定省级一流课程类别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省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与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遴选合并进行,不单独组织认定。

2020年度全省计划遴选认定省级一流课程750门左右,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0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350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20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50门左右。

省级一流课程按照质量优先、宁缺毋滥、锤炼精品的总体导向,在确保课程水平及服务年限的前提下,尽量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如部分类别课程申报质量未达到省一流课程认定标准,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定计划,并对该类别课程认定数量予以缩减。

二、面向范围及认定条件

(一)面向范围。面向学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实行学分管理的课程,课程基础较好、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应用成果突出。

(二)基本条件。各校推荐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时间截至2020731日)。所有申报课程20189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课程负责人应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截至20191231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下,同一课程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一类课程;

4.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且20189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优先条件。课程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认定为省一流课程:

1.注重开展课程思政,在课程内容及讲授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的课程,优先予以支持;

2.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进行大胆创新,教学互动良好、学生参与度较高的课程,优先予以支持;

3.已通过省级验收的质量工程各类课程项目,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项目通过验收后,自发文日期起5年内 ),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2019年度报送参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允许同时推荐参评省级一流课程。参与国家一流课程认定且成功入选的,将按程序追认为省级一流课程。

(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要求。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以面向高校服务的课程为主,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接受申报。一般情况下,公选课、通识课累计选课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专业课选课人数累计不少于3000人次。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参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执行。

(三)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申报要求。基于慕课(自有或已获授权)、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含线上和线下各自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安排20%–7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鼓励使用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教学。

(四)线下一流课程申报要求一般应由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申报课程应体现出构思新颖、实用高效的教学思路,课程融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效提升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具有较高的教学口碑,依托课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要求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了相应学分,并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申报名额

本年度省一流课程遴选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限额主要根据学校类型、专任教师数、获批国家级课程数、近年立项省级课程类项目数、已通过省级验收课程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比例大致比例建议维持在2:3:5:1。其中,线下一流课程应不超过申报总额的50%(向上取整)。

五、申报材料

(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课程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及申报课程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混合课程、线下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相关视频存放于同一U盘上。上述材料请于20207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经校内遴选、校内官网公示7天以上且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省级平台网站填报:在通知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事宜按网站系统公告执行。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的在线开放课程,须于2020831日前推送至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门户网站,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共享,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认定资格。

(二)在多个平台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须选择在线教学服务好、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三)获评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自结果公布始,应继续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四)学校将统筹本校教学工作相关经费,对获评的一流课程予以持续支持,确保课程后续更新和完善,推动和深化课程教学应用,注重积累先进教学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一流课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联系人:邓老师 13602888501;陈老师 15975533891

 

附件:1.广东省本科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申

           报书

2.广东省本科高校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申报书

3.广东省本科高校线下一流课程申报书

           4.广东省本科高校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

      5.广东省本科高校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申报附件.doc

 

教务处

2020年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