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栏>>正文

关于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增强师范生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师范建设工作的意见》(粤教高〔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数量和方式

在我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依托优质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工作的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中,择优遴选1个建设时间长、建设水平高的师范生实习基地。

基地遴选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由省教育厅认定为广东省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有效期六年。

    二、遴选条件

1.中小学(含幼儿园)和高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制定师范生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评价培养质量。

2.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及授课类型。提供满足师范生实践教学需要的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善。

3.基地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与高校开展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工作。

4.实践教学队伍由优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高校教师组成,数量足,水平高,核心骨干稳定性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高校教师和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含幼儿园)将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纳入教师业绩考核范围。

5.实践教学运行、师范生管理、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重实习质量管理,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资料齐备,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6.高校建立对基地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含幼儿园)用好基地的建设运行经费,大力支持基地发展。基地密切配合高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实习师范生的管理、指导和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指标,其中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第三级专业认证标准明确提出,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各二级学院要重视该项工作,及时部署,在对现有基地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及早谋划,自主建设。要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建足、建好教育实践基地,大力开展校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培育建设,满足学校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加大投入,切实保障。要统筹经费支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经费中,安排充足资金用于基地日常建设,改善基地教育实践条件。

四、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320日前将2020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佐证材料(不超过20M)统一压缩发送至178837385@qq.com,邮件标题命名二级学院+2020年省级教师示范基地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975533891

附件:1.2020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2.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附件.doc


广州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