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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第二批次报名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第二批次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2016年新补充到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

  (二)其他人员(包括教辅人员、党政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培训由申报者本人确定。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一)岗前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培训收费及报名办法

  (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高教人〔1999〕32号)制定的收费标准,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培训收费300元/人。各申报者务必于9月23日前将报名费交至师资科,师资科收取后统一交至高校师培中心。

(二)岗前培训采取网上个人填写信息和学院统一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申报者务必于9月11日前到师资科报名,以便统一汇总,并组织网上填报。网报于9月12日09:00开始,9月23日22:00截止(具体报名程序与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举办2016年高等学校

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四、培训时间:2016年10月22、23、29、30日,11月5、6、12、13、19、20、16日,共11天;

    考核时间:12月3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六、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培训人员的岗前培训教材自购,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七、申请免修人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师范类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核成绩表复印件及其他资料),否则不予授理。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肖老师,38024451;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系部

是否专任

教师

进修

课程情况

联系电话


























































































































 

附件:1473671631445.zip



人事处

2016年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