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栏>>正文

关于开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89号)精神,决定向全院广大教职工开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征文的对象范围

全院教职工。

三、征文内容

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院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时间

    2016  910日至1010日。

     五、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三)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6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征文活动,及时组织好本部门优秀征文的推荐报送工作。各系部上报的征文不少于2篇,其他部门不少于1篇。征文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稿件的形式,由各部门统一在201610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gtrsc4451@163.com;联系电话:38024451)

    六、征文评选

    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评选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评选出的征文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的优秀征文评选。


人事处 工会

2016年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