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代表团、代表:
学校定于2019年4月下旬召开“广州体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为了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现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
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至少有2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方为有效。提案也可以由代表团提出,须团长签名方为有效。
二、提案内容
1、提案内容应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1) 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2) 有关教学、科研、管理、
福利、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3)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针对学校当前工作,建议从新校区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水平评估、科研攻关与学科建设等方面着手撰写提案。
2、凡不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内容包括三部分:(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 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要有事实依据和数据支撑;(3) 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内容必须电脑打印(提案表在工会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http://gh.gipe.edu.cn/)。
四、提案审核
提案审核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2、是否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职权范围;3、提案填写是否规范;4、提案人是否具备资格。
五、提案的落实
按提案处理的程序进行落实。
六、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提案征集通知和提案表发送到本部门各位代表手中,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积极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并按照提案的“严肃性、全局性、可行性”,从校情出发提出可行并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