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59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3-2015 年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校内结项验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7天,自2018年12月11日-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0-38024521
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校内结题验收评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