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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现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于3月8日前将申报表、建设方案纸质稿(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科20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gtjxk04@163.com,逾期不候。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年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