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向广东省教育厅组织推荐一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堂政治导向正确,能够贯彻和融入党的十九大精神;
2.课程所属专业类符合推荐要求,课堂内容充实、教学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好;
3.一般情况下,主讲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主讲人主讲课程时间应满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
5.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带头人主讲的优先推荐;
6.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和在线开放课程为基本依托构建的课堂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要体现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同时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 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 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 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 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 党委 “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1.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总体情况报告》。总体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总体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一般不超过2500字。
2.时间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8年1月8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总体情况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至gtjxk04@163.com,逾期不候。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20171227.docx